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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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忠彪.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J].中国监察,2008(6):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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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忠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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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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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
郑某,中共党员,2004年4月任某县某乡派出所所长。
2005年9月,郑某的朋友付某说,他有两个朋友的身份证因经济纠纷被扣了,要郑帮忙重办身份证。当地政策规定用营业执照可以办理小城镇户口,付便将借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他两个朋友的照片以及4000元现金交给了郑。郑某知道付某交给自己的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找到在县公安局户政科任副科长的老同学谢某帮忙。谢某考虑到郑是自己的老同学,又是派出所所长,便在未对办证材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为2人办理了套用营业执照上姓名的假户口和身份证。付在取身份证时送给郑6000元现金。除去办户口、身份证的700元费用,郑某实得现金9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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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城镇户口 受贿 行为 营业执照 身份证 中共党员 经济纠纷 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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