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辩论原则之外的能动司法
作者姓名:王永亮  李庆阳
作者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原告:上海顺名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名纺织)。被告:上海新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新物流)。第三人:江苏省吴江市丽质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质织造)。2008年7月3日,顺名纺织与丽质织造签订买卖合同一份,约定顺名纺织向丽质织造购买色丁坯布80万米,单价

关 键 词:赔偿纠纷  人民法院  财产损害  合同纠纷  辩论原则  纺织  物流  买卖合同  织造  当事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