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我国的法律规定
作者姓名:曹新富
摘    要:1966年12月6日,第2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该《公约》是最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书之一,与《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起构成国际人权宪章体系。该《公约》按照第49条的规定,于1976年3月23日生效。目前有100多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该《公约》。我国政府已于1998年签署该《公约》,但尚未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如批准,该《公约》即对我国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加入《公约》后,会给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尤其是民族工作带来什么…

关 键 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民族文化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