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突发性公害危机中国家对公民的义务
引用本文:房亚明,王晓先,谭丽.论突发性公害危机中国家对公民的义务[J].长白学刊,2006(6):43-46.
作者姓名:房亚明  王晓先  谭丽
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90
摘    要:从国家目的、政治秩序、人权及宪政理论的视角来看,在突发性公害危机中国家对公民负有尊重、保障和救济的宪法义务。为了确保国家行使其职责,履行其义务,要完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强化多元监督机制,加强公民的权利观念和危机意识。

关 键 词:危机  国家义务  宪法义务  公民权利
文章编号:1003-5478(2006)06-0043-04
收稿时间:07 3 2006 12:00AM
修稿时间:2006年7月3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