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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
作者姓名:耿明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学院政法系 讲师
摘    要:(一)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经过多年的探索,已逐渐找到一条在单一制统一国家中,处理民族关系较为适合的道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从法律上承认并规定了少数民族在其聚居地区享有自治权。伴随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民族法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对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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