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陈惠雄: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人本经济研究所所长,著有《快乐论》。小康:您认为,什么是快乐?它与幸福有什么区别?陈惠雄:快乐是一种愉悦、正向的主观感受。快乐是一种主观体验,可以是短暂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凡是利于快乐的事情就是好的。快乐是终极善,最高的善。从学理上讲,它指的是以人与对象的物质存在为基础,又超然于物质之上的这种精神感受。快乐是有时间差异的。长期快乐可以产生其他快乐,而短期快乐则是眼前快乐,以后痛苦。这是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充分造成的。行为往往偏离长期快乐。幸福则更多侧重于社会、环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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