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高难度、高虚耗与低效率,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改良论与废除论是学界从制度存废角度展开的路径选择论争,但终究难为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履行障碍的破解提供可靠理论方案。从义务相对豁免角度切入与展开,允许企业以委托第三方治理或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设备)等方式有条件地获得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的豁免,符合激励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与理性经济人假设。希冀通过立法明确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相对豁免的适用条件、审定程序、政府监管与责任保障,构建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的相对豁免制度,以期促进三同时义务履行障碍的消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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