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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权的性质:“准司法权”?——与曹呈宏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梁作金.检察权的性质:“准司法权”?——与曹呈宏同志商榷[J].中国检察官,2003(5):67-67,70.
作者姓名:梁作金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检察权的性质定位问题,理论界一直众说纷纷。《人民检察》2002年第11期曹呈宏同志《分权制衡中的检察权定位》一文(以下简称曹文),认为检察权不属于司法权,理由是:一、检察权不具有终结性;二、检察权不具有被动性;三、检察权不具有完全、个体意义上的独立性。笔者对此有不同观点,拟就本文与曹呈宏同志商榷,以此来探讨检察权的性质。

关 键 词:检察权  司法权  曹呈宏  检察机关  司法独立  公诉权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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