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略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中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引用本文:赵秉志,郑延谱.略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中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6).
作者姓名:赵秉志  郑延谱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北京100875;
摘    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严重犯罪活动,是我国刑事政策和刑事法治严厉惩治的重点犯罪之一,这就决定了在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坚持以严为主的原则。但打黑运动亦应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不能盲目的扩大化,要确立明确的标准,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两类不同性质的组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要施行区别化对待的原则,对一般参与者从轻处罚或者进行非罪化处理,对自愿退出组织者给予鼓励性措施,从而取得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最佳社会效果与最佳法律效果。

关 键 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