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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的转变
作者姓名:李平  樊奕君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国检察监督理念的形成有深刻的历史渊源,从古代御史制度,到前苏联和俄罗斯的检察制度,再至新民主主义检察制度,①检察监督的理念具有传统型特征,具体表现为实体监督、绝对监督和对立监督的监督理念,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②修改后的《民诉法》,回应了社会各界要求检察机关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的强烈呼声,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为全面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现阶段,将传统的实体监督理念转变为程序

关 键 词:新《民诉法》  检察工作  民事法律监督  再审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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