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应实行统一管理 |
| |
引用本文: | 杜春. 司法鉴定应实行统一管理[J]. 中国司法鉴定, 2003, 0(4): 3-4 |
| |
作者姓名: | 杜春 |
| |
作者单位: | 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司长 |
| |
摘 要: | 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是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借鉴前苏联模式,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其突出弊端,就是涉及司法鉴定的管理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导致鉴定工作在准入资质、鉴定程序与标准、行业监管等方面迄今难以形成统一、规范的制度,不仅难以实现社会鉴定服务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优化配置及其效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每年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期间,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提案、议案和建议中,都对司法鉴定因多头管理造成秩序混乱、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并加重当事人负担的现象给予了强烈批评,要求从法治的…
|
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体制 司法鉴定管理 行业监管机制 分工协作机制 |
Forensic Authentication Should be Managed under Centraliza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