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旱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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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总体情况2006年,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干旱灾害,损失总体偏重。华北北部、华南西南部以及西南南部、西北地区的甘肃和宁夏的部分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大范围春旱;入夏以后,东北西南部、华北北部、西北大部、西南东北部以及江南部分地区发生夏伏旱,其中重庆、四川东部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入秋以后,全国大部分地区旱情缓和,但北方部分冬麦区土壤墒情不足,秋播受到一定影响,尤以山东、广西等地秋旱最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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