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学生与食堂签订的协议 |
| |
引用本文: | 佚名.某高校学生与食堂签订的协议[J].青年探索,2005(3):9-9. |
| |
作者姓名: | 佚名 |
| |
摘 要: | 甲方:某高校全体学生乙方:学校食堂全体职工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即食堂工作人员谅解学生的行为,学生尊重和适应厨师的手艺。乙方第一条、油炸糕、馅饼等食物的直径必须超过5厘米;第二条、包子馅里出现“小强”(蜂螂)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三次;第三条、肉莱里面肉的含量必须超过5%,米饭里面沙子的含量不得超过3%;第四条、一些家常菜必须标明名称,或至少能够使十个以上同学辨认出菜里的物质成分;第五条、馒头和花卷儿必须保证是完整的,至少不能被其他人咬过或遗留下齿类动物的牙印;第六条、盛饭时不准依据女同学…
|
关 键 词: | 高校学生 协议 全体学生 学校食堂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