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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承担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
作者姓名:麻增伟
摘    要:【案例】:2008年6月,文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到该公司工作,合同期限一年,约定月薪6500元。2009年6月,合同期满终止时,物流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了文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文某提出其工作期间存在加班情况,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文某未提供其存在加班的任何证据,物流公司提供了文某的考勤打卡记录及工资支付表,但均未经文某签字确认。

关 键 词:举证责任  加班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终止劳动合同  物流公司  2008年  2009年  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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