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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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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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1994]53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的精神,为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做好中药材专业市场整顿工作,我们制定了《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业经国务院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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