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死刑核准 充分保障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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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宏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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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 教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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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舆论影响力巨大的佘祥林案是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个案。正是这个案件,将收回死刑核准权的“民声”推到了浪尖。随后,在2005年招考公务员时,以往一向严格限制进人名额的最高院一反常态,筹建中的刑事审判庭一下子招收了50名法官,而且注明是从事死刑核准工作。这预示着最高院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工作进入了启动阶段。后又有消息传出,最高院将于2006年收回死刑核准权。那么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历史渊源、意义何在呢?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制度,是我国贯彻死刑政策的程序保障措施。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通过该程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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