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受贿型犯罪数额的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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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晓峰 彭林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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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620020 2.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62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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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被告人邓某某,男,生于1961年7月5日,四川省洪雅县人,汉族,大学文化,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以下简称洪雅农行)行长、原中国农业银行眉山市分行资产经营中心调研员。2003年1月3日,邓某某与龚某某、李某某、游某某、古某某共同组建了洪雅县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约定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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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干股 房地产开发 被告人 受贿罪 洪雅县 犯罪数额 上诉人 受贿数额 国家工作人员 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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