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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代购代销”合同被确认无效
作者姓名:夏洪富  李志伟
作者单位:四川省潼南县人民法院(夏洪富),四川省潼南县人民法院(李志伟)
摘    要:今年三月二十五日,潼南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审理了本县哨楼乡镇企业办公室(原告)与射洪县柳树竹木家农具联合修造厂(被告)签订的一百吨萱麻“代购代销”合同纠纷案。原告不是经济实体,未经工商部门批准营业,擅自经商,超越了自身职权范围。被告虽经工商部门核准营业,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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