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成功”的创造性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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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冠东. 论“商业成功”的创造性认定标准[J]. 电子知识产权, 2016, 0(11): 60-65. DOI: 10.3969/j.issn.1004-9517.2016.1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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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冠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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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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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 “商业成功”成为专利获得创造性认定的辅助性证明标准.而自商业成功被纳入创造性评判标准以来,几乎没有一件专利申请因主张商业成功而最终被认定具有创造性.其原因在于,商业成功与创造性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而现有审查标准要求二者关系的建立,应以区别技术特征直接导致商业成功为前提,而非广告宣传等其他因素所致.如何证明商业成功的直接原因是区别技术特征而非其他因素,成为专利申请人、专利审查员和法官面临的重要难题.在鼓励技术创新、激励技术市场应用日益成为国家乃至世界趋势的今天,我们应当更加关注此类专利申请,明确其审查标准,更加灵活地处理此类商业成功专利创造性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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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成功 专利审查 技术创新 经济价值 |
On Commercial Success as A Criterion for Judging Inventiven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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