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转化——以大头儿子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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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庆扬. 论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转化——以大头儿子案为例[J]. 电子知识产权, 2016, 0(9): 53-59. DOI: 10.3969/j.issn.1004-9517.2016.09.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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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庆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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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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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不断涌现以支付合理使用费代替停止侵权的判例,大头儿子案可谓是“以支付合理费用替代停止侵权的典型案例”.因此,有必要对著作权领域中侵权不停止的适用进行研究,明确停止侵权责任设立的目的以及法理依据,以及停止侵权责任转化必须符合严格的社会公共利益、利益平衡原则、有利于社会的经济效益标准,并且在适用侵权责任转化的过程中要防止对私权的不当限制、对公权的肆意扩张,最后达到私益与公益之间的平衡,实现现代著作权从激励创作到激励商业发展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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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停止侵权 责任转化 必要性 公共利益 适用标准 |
Stop Civil Liability for Infringement of Rights Transformation Theory in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awsuit In Case of Big Head Son for Exam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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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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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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