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造罪犯的犯罪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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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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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江北监狱,湖北宜都44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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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犯的犯罪观是支配其犯罪行为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应将扭转罪犯的犯罪观作为改造的主要内容。在改造犯罪观上,应认真把握好“揭示”与“改造”两个环节。“揭示”的原则要求是:思想方法力求科学,在方法上力求综合,搜集材料务求全面,要抓好揭示的有利时期。“改造”的要点是: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破立结合”的原则;在教育内容上,要贴近罪犯的思想实际;在改造重点上,要注重提高罪犯的认知水平,对改造效果要进行反复测评,注意巩固罪犯已经形成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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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观 揭示 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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