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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的“涨价”
作者姓名:张传发
摘    要:4年前的2007年,北京市食安委曾经修订过一次《奖励办法》。与最初的试行《办法》比较,当年的修订有两处“亮点”:一是明确可以采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二是奖励金额上限由1万元提高到5万元。而今,举报食品安全的奖励金额再次“涨价”。市食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市食安委近日修订并实施了《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修订稿)》。在此次新实施的规定中,奖励金额大幅提高.市民举报最高可奖30万元。

关 键 词:涨价  食品安全  奖励金额  举报奖励  安全监督管理  社会公众参与  2007年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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