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合法手段”、“正常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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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海明.质疑“合法手段”、“正常渠道”[J].时代潮,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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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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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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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即将过去的2004 年,堪称是一个民航乘客维权年。在这一年里,对航班延误,越来越多的乘客们开始说“不”。同时因有些航空公司对乘客的不满持回避、拖延的态度,结果导致部分乘客霸机、占机等过激行为的发生。" 民航总局、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禁止以拒绝下机等方式处理航班延误纠纷。通告强调,航班延误时,旅客应当以合法手段,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航总局和公安部的一纸通告,对于确保航班正常运营、机场秩序的稳定,有着积极意义。这则通告的潜台词是:对说“不”的过激乘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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