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抢救治疗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
摘    要:正鄂医保发[2020]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工作的意见》(鄂医保发[2020]6号)要求,确保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抢救治疗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不在医保目录支付范围内的,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报销;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