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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英文正式译本翻译审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准确、及时地将行政法规翻译成英文,对于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方便国内外各方面更加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的有关承诺,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行政法规的翻译和审定工作,保证行政法规英文正式译本的质量,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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