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缓刑制度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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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进,刘欢.完善缓刑制度的几点建议[J].人民检察,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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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进 刘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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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高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刘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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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建议增设缓刑听证制度。缓刑听证制度是现行缓刑制度的有益补充,对完善现行缓刑制度有着重要的、积极的借鉴意义。首先,可增强法院审判的透明度。“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法官作出缓刑判决的依据。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对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认定,仅由法官独自判断,得出的结论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不仅片面,而且易受外界影响,难以阻却人情案、关系案。而采取缓刑听证制度,通过向被告人所在辖区各界人士了解被告人再犯罪可能性,既提高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又增强了缓刑适用的准确性、公正性,使法官作出的裁判更加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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