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执法车堵门”事件的法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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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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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新疆,乌鲁木齐,8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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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堵门不得已,希望商场重视清雪问题。”执法人员无奈的话语值得我们反思。在当前行政执法难的现实情况下,如何才能平衡这个敏感的跷跷板:既能充分有效地实现具体行政行为,又能把对相对方的损害减至最小;既能遏制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专横,又不会纵容相对方对执法权威的漠视。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强制措施应在行之有效、有据、有限、有序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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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执法 强制 执行 法律分析 |
文章编号: | 1672-1195(2007)02-0044-(04) |
修稿时间: | 200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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