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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所有权保留
作者姓名:曲宗洪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
摘    要:在不动产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价款全部清偿前由出卖人保留标的物所有权,这种条款不会损害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的公信力,更不会破坏交易安全。本文指出不动产所有权保留不但有利于消费者融资,而且能够明显降低交易成本和最大限度地控制交易风险。

关 键 词:所有权保留  不动产  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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