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份回购的现实意义与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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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俊驹,林晓镍.我国股份回购的现实意义与立法完善[J].法学,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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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俊驹 林晓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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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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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份回购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新课题。 1999年云天化以协议回购的方式收买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国有法人股中的 2亿股,开创了我国上市公司以注销为目的回购公司股份的先河。紧接着,申能股份、青岛啤酒等上市公司也相继宣布了股份回购计划,引起证券市场的强烈反响。对于股份回购,我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都有所规定,但还不完善。如何规范、完善股份回购立法已成为我国公司、证券法制建设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一、我国股份回购的现实意义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通过一定的途径购回已发行在外股份的行为。尽管股东在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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