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申报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摘 要: |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穗民2011]442号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大多数单位能够依法申报和规范使用建筑物、住宅区标准地名,但仍有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告代理商未依法使用标准地名,甚至出现对建筑物、住宅区擅自命名或更名并在公共场合使用宣传的情况。比较突出的表现是:不按规定使
|
关 键 词: | 民政 地名 规范性文件△ 通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