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建设管见
作者姓名:孙少衡
作者单位:湖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摘    要: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地方人大的常设机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是发挥专委会作用的前提。作为人大的常设机构,专委会承担着十分重要的工作职责:一是审议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审

关 键 词:专委会  人大常委会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建设  人大专门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地方人大  工作报告  常设机构  组成人员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