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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提醒”不合法
引用本文:李有根.如此“提醒”不合法[J].江淮法治,2001(4).
作者姓名:李有根
摘    要:媒体上经常出现这样的话:“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还是选择规范的大商场。”上述的“提醒”是对公众购物行为的一种指定性引导,但我认为,这样的引导不合法。市场经济讲的是公平竞争,只要是依法经营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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