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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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奕.论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适用[J].法制与经济,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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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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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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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检察机关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刑事和解,是检察机关为实现和谐社会而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体现。本文从检察机关办理刑事和解案件应把握的原则、条件和范围、适用阶段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为检察人员办理刑事和解案件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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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原则 条件和范围 适用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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