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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区分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
摘    要:何伟在《理论前沿》1999年第21期撰文指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政府让企业有多大权,企业就有多大权;政府让企业盈利,企业就盈利;政府让企业亏损,企业就亏损。在改革和经营上企业没有自主权。不仅企业的生死大权操纵在政府的手里,就连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的设置,以及领导干部的任命都由政府来决定。

关 键 词:政府行为  企业行为  政企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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