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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监狱体制下劳动改造职能的价值实现问题
引用本文:蒋少华,叶美德.新监狱体制下劳动改造职能的价值实现问题[J].中国监狱学刊,2007,22(2):126-129.
作者姓名:蒋少华  叶美德
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监狱,浙江金华市321071
摘    要:劳动改造是改造罪犯的三大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监狱工作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劳动改造职能,监狱学理论界与实践工作者从不同角度发表各自的观点和看法,有些理论表述与观点有待探讨。为更好体现劳动改造职能的价值,需加快监狱企业的专门立法,设立罪犯劳动改造管理机构;合理定位罪犯劳动的矫正功能,实行罪犯劳动的货币工资制度。

关 键 词:罪犯劳动  监企分离  改造职能  价值实现  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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