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监狱体制下劳动改造职能的价值实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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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少华 叶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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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金华监狱,浙江金华市32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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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改造是改造罪犯的三大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监狱工作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劳动改造职能,监狱学理论界与实践工作者从不同角度发表各自的观点和看法,有些理论表述与观点有待探讨。为更好体现劳动改造职能的价值,需加快监狱企业的专门立法,设立罪犯劳动改造管理机构;合理定位罪犯劳动的矫正功能,实行罪犯劳动的货币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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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犯劳动 监企分离 改造职能 价值实现 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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