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主要行为人无刑事责任能力,能否认定共同犯罪?
摘    要:编辑同志:我们在办案中碰到了这样一个案例。王某在盗窃一辆价值12万元的摩托车时,正好同厂工友关某路过,王某遂叫关某帮助望风,关某术推辞,并照王某的吩咐在附近望风,王某将摩托车顺利偷到手。案发后,经司法精神病鉴定,案发当时王某正处于精神病状态,依照刑法木负刑事责任。在审查起诉中,对本案是否属共同犯罪争议很大。一种意见认为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要求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每一个行为人都具有犯罪主体资格。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王某在盗窃行为中居主要地位,关某仅对盗窃行为起次要、辅助的作用,盗窃行为实际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