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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内强奸第一案
作者姓名:韦贵莲
摘    要:在现实生活中,强奸犯往往会受到社会的强烈指责和法律的严厉制裁,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尤其在夫妻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非正常阶段,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算不算犯罪?
  1997年10月,婚内强奸案“始作俑者”王卫明与被害人钱媛媛在离婚诉讼期间,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钱媛媛发生性关系,钱媛媛告发。1999年12月,王卫明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是上海判决的国内首例婚内强奸案,该案也成为类似案件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至今,网上关于婚内强奸的百度词条和法律研究论文多数引用的都是1999年12月青浦县(2000年青浦县撤县建区)法院对王卫明强奸案的判决。

关 键 词:婚内强奸  王卫明  离婚诉讼  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  暴力手段  婚姻关系  不批准逮捕  夫妻感情  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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