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手段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
| |
作者姓名: | 彭新林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 |
摘 要: | 犯罪手段情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适用具有相当影响,有时甚至起着关键作用。犯罪手段在很多情况下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形态存在的,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犯罪手段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作用,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严格把握手段特别残忍的认定标准;二是充分发挥犯罪手段温和情节对死刑适用的限制;三是正确考量碎尸情节对死刑适用的影响。
|
关 键 词: | 犯罪手段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