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诉讼之特质的梳理与反思——以与民事诉讼比较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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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刚宏,马立群.对行政诉讼之特质的梳理与反思——以与民事诉讼比较为视角[J].政治与法律,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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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刚宏 马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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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阴工学院;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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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行政诉判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0YJA82000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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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较具有何种特质是全面审视行政诉讼理论以及制度构建的一个基础性问题。我国的行政诉讼也面临着诸多困境,一个重要原因是理论上对行政诉讼的特质的认识不足,行政诉讼的本质特征在行政诉讼的立法与审判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彰显。行政诉讼固有的特质主要表现为性质的多元性、审理对象的特殊性、审查强度的有限性、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诉讼模式的职权性、诉讼类型的特殊性、协调结案的有限性等七个方面。充分认识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对我国行政诉讼理论体系的完善、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以及行政审判实践的指导,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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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性质 审理对象 审查强度 诉讼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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