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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特大交通肇事案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徐兆基.这起特大交通肇事案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J].福州党校学报,1998(1).
作者姓名:徐兆基
摘    要:1997年8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A市甲大桥西头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来自部队某工厂满载着××小学教师的东风牌大客车,碰擦到正在左拐弯的拖拉机拖斗右后侧部,然后向左急转弯冲出约10米宽的路面翻到引桥护坡下,造成车上教师6人死亡、37人受轻、重伤,路旁骑自行车的学生及其后座上载的一位同学受创,大客车损坏。此案由于伤亡人数之多,致使××小学无法正常开课,引起社会震惊。对于案件的处理社会各界以及军、他有关机关都予以广泛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本起车毁人亡的惨案,应该由谁对这一结果负责任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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