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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姓名:曾凡华  刘玉喜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
摘    要:我院受理县公安局移送的被告人侯庆高奸淫幼女一案,案情是:女社员苏华英是寡妇孩子过日子,缺乏劳力,因而于一九八一年三月托媒人要把二女儿林侠孜(十三岁,六八年七月生)与男社员侯庆高(二十五岁,五六年二月生)做亲。侯家提出,林侠孜年龄太小,不知女孩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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