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5〕159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二○○五年十一月)行政区域界线是国家依法实施分级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我省从1990年至2000年,全面开展并完成了省、州、县、乡四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任务,基本上解决了引发争议并长期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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