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的强化、弱化与衡平——负责制视角下的合议庭成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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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庆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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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上海,20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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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议庭负责制有两个要素,一是平等参与,即合议庭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判活动;二是共同负责,即合议庭全体成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承担责任。司法实践中合议庭成员却发生了角色异化,呈现出两强两弱的非正常格局:审判长和承办法官处于强势地位,呈现出主导型人格;普通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处于弱势地位,呈现出依附型人格。为了达致合议庭成员的角色衡平,在平等参与方面。庭前阶段要建立独立阅卷制度和两次提纲制度,庭审阶段要明确审判长主持的事项与合议庭合议的事项,评议阶段要完善发言顺序限定制度和建立一次表决制度,在共同负责方面,需要建立合议庭责任——个人责任的责任承担模式,完善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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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议庭 负责制 强化 弱化 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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