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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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筑府办函[2015]9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9日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动员、主动防灾"的工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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