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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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丽政办发〔2015〕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14〕10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丽水"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府法发〔2015〕9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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