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场准入“五证合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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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温政办〔2015〕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市场准入"五证合一"登记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30日温州市市场准入"五证合一"登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程序,优化登记流程,缩短登记时限,促进登记便捷高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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