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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171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摘    要:<正>(2015年12月2日)虹府发〔2015〕25号虹口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你单位《关于申请确认171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虹旧征指〔2015〕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171街坊列入我区旧城区改建范围。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沙泾港路,南至天水路、东交通路,西至四平路,北至弄地。示意图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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