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绩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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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日,滨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出台文件,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镇区、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文件规定,凡承担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镇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省驻滨海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办理提案,主要负责人亲自审阅签字,没有达到要求的每件扣1分;各承办单位要在接到办理任务三个月内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复的主办单位每件扣1分,协办单位扣0.5分;提案人对一次答复不满意的每件扣0.5分,对两次办复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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