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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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30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刘文新2015年8月8日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2011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根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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